淮安市淮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侨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联系海外侨胞和国内广大归侨侨眷的桥梁纽带。主要职能: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市侨联部门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举办纪念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四个一”系列活动;
3、继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县区侨联组织建设全覆盖;
4、开展“亲情中华”、“创业中华”活动,打响淮侨文化品牌,服务淮安“五位一体”发展;
5、改进作风,健全机制,服务群众,依法护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45.2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5.18 万元,增长3.69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45.2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45.2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5.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18 万元,增长 3.69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3.转移性资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4.债务资金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二)支出预算总计 145.2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6.79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5.3 万元,增长 4.03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2.住房保障(类)支出 8.50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 0.12万元,减少 1.39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房贴政策性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93.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18 万元,增长 27.6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5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5 万元,减少 22.39 %。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45.2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5.29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未纳入预算的非税资金 0 万元,占 0 %;
转移性收入 0 万元,占 0 %;
债务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45.2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93.29 万元,占 64.21 %;
项目支出 52 万元,占 35.79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5.2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18万元,增长 3.69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45.2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18 万元,增长 3.6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84.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3 万元,增长31.48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5 万元,减少 22.39 %。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12万元,减少 1.39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房贴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93.2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1.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4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8 万元,增长3.69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革淮安市委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93.2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1.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4.5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4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 万元,减少41.66 %,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安排次数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 万元,减少90.48%,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淮安市侨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万元,减少98.90%,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有换届经费。
淮安市侨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85.71%,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侨联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36万元,比上年增加 3.41 万元,增长42.89 %。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与上年不同,车改补贴放入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0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无变化。支出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详细可查预算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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