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广泛团结全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加快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淮安贡献力量,8月22日,淮安市委出台了《中共淮安市委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淮安市委的《实施意见》,包括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发挥侨联在加快推进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和完善做好侨联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方面内容。《实施意见》强调,在推进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大限度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形成强大合力。《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侨联的领导工作,优化侨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侨联由市委直接管理,切实解决好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县(区)以上 侨联要做到“五有”,为侨联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此前,根据淮安市委领导要求,淮安市侨联积极参与《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并会同市委办组织了一次侨情调查,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侨界意见基础上,提出贯彻省委意见的建议,为市委出台《实施意见》作了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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